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亦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不是有效》

www.lzldqc.com 2025-05-22 婚姻家庭

[案情]

1990年3月18日,黄某与彭某登记结婚,同年11月17日生下小龙。
1996年,彭某、黄某夫妻两个一同购买了住房1套。
26日,因性格不合,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儿小龙所有,哪个做监护人,哪个住房屋。另约定,监护人由彭某担任。同年4月4日,双方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结婚以后,彭某作为小龙的监护人一直与小龙在该房居住。因彭某与她人再婚。为明确产权关系,小龙从起,需要被告彭某将该住房过户到其自己名下。因协商未果,小龙遂将彭某诉至法院。

[分歧]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出售给子女是不是有效?》一文中觉得本案应适用《婚姻法》,但也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出售给子女是不是有效?》一文中觉得本案应适用《合同法》。

[管析]

笔者觉得本案既应适用《婚姻法》又应适用《合同法》。彭某和黄某在离婚时,就其一同财产通过协商,最后达成共识,其协议内容中将夫妻双方的一同财产房子赠与给我们的子女小龙。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梳理总结,彭某与黄某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条件是离婚,赠与的财产是夫妻一同财产,对夫妻一同财产在离婚过程中的处分,故当事人该民事法律行为应适用《婚姻法》;彭某和黄某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对其一同财产处分的法律行为,符合《合同法》赠与合同的规定,故又应适用《合同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并行不悖,统一在国内的整个法律体系之中。法官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应以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而不是单行法或部门法。法律人在确认特定案件的大首要条件即法律规范时,“至少要把法律应然思维的那些部分,即对于具体案件及判断是急切需要的部分,拉近、整理。”(引自卡-尔。思*施著,郑*流译;《法律思维导论》,法律出版社版,第1页。)故笔者觉得该案及适用《婚姻法》或《合同法》均有关偏颇。

依据《中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彭某在房子过户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同时又因彭某是由离婚对夫妻一同财产处分时而作出的赠与行为,仍属对夫妻财产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结婚以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请求变更或撤销的除斥期为一年。彭某与黄某4日达成离婚协议,至已过除斥期,故彭某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乐平市人民法院吴*润查小东

文书推荐:标准版离婚协议书范文??关于无子女无财产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样本打印??离婚协议书简单版??

Tags: 婚姻家庭 离婚 离婚协议书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